根据《山东华宇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管理办法》(鲁华宇院政字〔2017〕153 号)和《山东华宇工学院助教制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鲁华宇院政字〔2020〕29 号)及《经济管理学院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和助教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我院于6月下旬组织开展2020—2021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和助教考核工作。
本次考核工作主要分三步实施,一是,对助教岗位考核审查,结合导师和助教对本人履职情况的总结,考核小组按照标准对助教制工作期间的材料进行审查,形成本次助教岗位考核的最终成绩;二是,对助教期满的助教进行授课资格认定,6月28日,我院十名助教通过课程试讲的方式接受考核小组的考核,并最终获得授课资格;三是,学院对本次考核工作进行总结,总结经验,发现问题,并对问题提出下一步的解决建议。
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助教制度,进一步抓好助教的培养工作,为提高教学质量,提供扎实、稳定、高水平的师资队伍。